css不是一种程序语言,而是一种描述语言。因此,可以说,css理解起来是非常容易的,大部分人通过简单的学习就可以懂得如何写css代码来定义网页的样式。但是,大部分人同样也会在写css的过程中产生很多困惑,比如为什么自己写的某段css没有生效,或者呈现出的样式和预计的不同,但又不知道要如何解决。
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,是css优先级。css优先级是css中最难理解的概念之一,但对于掌握css来说非常重要。理解css优先级,不仅有利于快速解决样式问题,而且能在布局层面,帮助我们写出更明晰,更合理的css代码。
什么是css优先级
css的组成单元是样式规则(CSS Rule),单条样式规则的形式如下:
其中,选择符(Selector)决定了后边所写的属性定义会作用到哪些元素,因此称为选择符。
css有一个核心特性,当多条样式规则中的同一个属性(比如padding)作用到了同一个元素,这些样式之间就会发生覆盖:
图中由前端调试工具所显示的,被划掉的css样式,不会呈现在这里选中的网页元素上,因为它们被覆盖掉了。css优先级,就是指在这种情况下,得出“应该由哪一条样式规则的内容覆盖掉其他的”这个结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。更一般的表述是,优先级高的css样式,将覆盖优先级低的css样式,成为最终网页元素的实际样式。
注意,前端调试工具显示的,”被划掉“的css样式,并不是说一定是完全覆盖。css中的一些组合属性(比如margin
,可以拆分为margin-top
、margin-right
、margin-bottom
、margin-left
),在这种样式覆盖中遵循的是局部覆盖的原则,即使在前端调试工具中它们看起来“整个都被划掉了”:
css优先级的影响因素
css优先级的影响因素要考虑三部分内容,css选择符权重、!important标识符、属性继承。很多文章都阐述过css选择符权重这一点,但后面两部分却很少被提及。本文会依照这三部分做详细的说明。
属性继承
css中一部分属性是可继承属性,比如文本颜色color。css优先级的讨论,首先应认清css中的属性继承所带来的影响。由于存在可继承属性,一个网页元素的样式来源可以分为两类:
- 由css选择符直接定义到元素本身的样式。
- css选择符未作用到,但继承自父级元素的样式。
定义到元素本身的样式,包括浏览器默认样式,一定比继承得到的样式优先级高。因此,可以这样认定:继承得到的样式的优先级是最低的,在任何时候,只要元素本身有同属性的样式定义,就可以覆盖掉继承值:
而且,继承样式是最低优先级这一点,是无视继承样式所在的样式规则的内容的。这就是说,继承样式所在的样式规则,即使其选择符的权重比元素本身样式的选择符的权重更高(本文后文会介绍选择符权重~ :) ),甚至继承样式被写了!important,继承样式会被元素本身样式覆盖这一点仍然成立。
举例来说明。下面这段html:
<div id="container"> <p class="note_text">acgtofe - 动漫与前端技术的综合博客</p> </div>
对应的css:
#container{color:darkblue;} .note_text{color:darkorange;}
这个部分在所有浏览器中的效果都是:
再为原来的css增加!important:
#container{color:darkblue !important;} .note_text{color:darkorange;}
然后,会发现所有浏览器中的效果都不变:
当一个元素有多个父级元素都定义了继承样式,这些继承样式之间的优先级又是怎样的?这时候,遵循的优先级原则可以叫做就近原则,也就是说,在存在多个继承样式时,层级关系距离当前元素最近的父级元素的继承样式,具有相对最高的优先级。同样,这时候也是无视样式规则内容的。
就近原则其实不算是新的结论,想一下,如果把每一个父级元素都作为当前元素,然后按照前边的“元素本身样式大于继承样式”的原则推理一遍,就可以明白,离得最近的父级元素的继承样式优先级最高,是很合理的。
css选择符权重
css选择符权重是css优先级的核心概念。但在考虑css选择符权重前,请记住,这条优先级原则涉及的样式都是指定义在元素本身的样式。
每一条样式规则的选择符,除了决定这条样式规则会作用到哪些元素之外,选择符也是浏览器判断css规则优先级的参考信息。css选择符权重不是简单的内容,但却可以用简单而直观的方法做阐述。
css选择符权重是一个数字游戏,比的就是谁的计算值更大。权重计算值大的样式规则将有更高的优先级。你可以想象为龙珠里的战斗力测量,在这场权重战争(Specificity Wars,这也是早期的一篇阐述css优先级的文章中用到的词)中,战斗力最强的将取得胜利。
战斗力的测量方法是统计选择符中的不同组成元素的个数,并以 (a,b,c,d) 这种形式来判断。其中,abcd分别代表了不同类别的选择符组成元素,且战斗力分别在不同的数量级,a最强,d最弱。从弱到强,这4个字母分别代表的类别是:
- 元素选择符(Element),伪元素选择符(Pseudo Element) d = 1 – (0,0,0,1)
- 类选择符 (Class),伪类选择符(Pseudo class),属性选择符(Attribute) c = 1 – (0,0,1,0)
- Id选择符 b = 1 – (0,1,0,0)
- 内联样式(Inline style) a = 1 – (1,0,0,0)
这里的伪元素和伪类做一下补充说明。伪元素选择符,指的是样式作用到的元素不是html结构中的实际元素,即不是真正的dom元素。目前只有:before,:after,:first-line,:first-letter和::selection这5个伪元素选择符。伪类选择符,则是指除前边的这部分选择符之外,在css中加入冒号:的,用于实现动态效果与智能控制的选择符,比如:hover,:nth-of-type(n)。从css3开始,通过区别使用双冒号::来表示伪元素,单冒号:来表示伪类,但为了和以前的浏览器兼容,:after这种诞生于css2的伪类选择符仍然允许使用单冒号的写法。
现在,可以找一些css选择符计算一下了:
看过这些例子后,请理解为,简单的分类计数,正是css中的战斗力测量方法。(a,b,c,d) 这种形式中,abcd分别是不同的数量级,a>b>c>d,和数字的大小比较方法相同,从高位开始,如果高位数字相同,则取低一位数字比较,以此类推。选择符权重计算值最大的样式规则中的属性,覆盖其他的样式规则中的同名属性。
如果你觉得自己计算麻烦,请到Specificity Calculator,这是一个非常棒的计算器。
(a,b,c,d) 中,a代表的内联样式实际是存在于html代码中,只能取值为0或1,所以和其他的较为不同。后边的bcd虽说是不同的数量级,但详细说来有多大差距呢?请看下面这一段Firefox浏览器源代码:
可以看出,class和id对应的十六进制数值之间隔了2位,所以,在Firefox中,要256(162)个class才相当于1个id。在不同浏览器中,这种层级差距,可能有所不同。在写本文的时间点,Opera和Chrome中用256+的class也不能大于id的权重。不过,这些细节信息并不重要,你在实际使用中不可能用到这个数量的选择符。所以,应认为前面所述的权重计算方法是可靠的。
如果权重计算值相同,则进入后一个环节:样式定义顺序。
样式定义顺序
权重计算值相同的样式规则,定义顺序靠后的优先级高。这里的定义顺序,包含了所有的静态样式(不包括由javascript创建<style>或<link>元素引入的样式)定义的可能情况。如直接写在html的<style>标签内的样式规则,通过<link>引入的css文件,以及@import引入的css文件。
请记住,只有权重计算值相同的时候,你才需要考虑样式定义顺序。
!important标识符
!important是可以写在样式规则中的某一属性定义值后的标识符,用于提升某一属性的样式定义的优先级。不同于决定整条样式规则优先级的css选择符权重,!important只影响自己所在位置的单一属性。!important在优先级原则中,可以理解为前文的(a,b,c,d)结构中的,比a更高位的标识:
然后,你完全再按照前文的css选择符权重的比较方法,就可以得出在这种情况下的css优先级了。具体说的话,可以表述如下:
- 写有!important标识符的样式,其优先级一定大于没有该标识符的样式。
- 在都写有!important标识符的样式之间,再按照一般的css选择符权重的优先级原则做判断。
css优先级的浏览器兼容性
css优先级虽然是不简单的内容,但幸运的是,除IE6和IE7存在少量优先级的bug(详见IE Specificity bugs)外,几乎所有浏览器都很一致地遵循css优先级原则。所以,css优先级是很通用的概念,可以在各种情况下应用而不必担心兼容性。
结语
css优先级的概念在本文就介绍到此。本文所阐述的仍有不够全面的地方,如果你碰到一些新的问题,欢迎来这里讨论。在实际应用中,理解css优先级并不是让我们去这样分析每一条样式规则,而只是让我们有一个更清醒的状态,知道如何去布局和控制自己所写的css。所谓“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”,也是这样的道理。
css全名是层叠样式表(Cascading Style Sheet),css优先级正是这种“层叠”中所遵循的原则,由此也可以看出css优先级的重要性。最后,以一个自制的图来结尾:
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,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,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。